《新快报》记者陈永洲被刑事拘留的案件引起强烈关注。
广州《新快报》记者陈永洲被跨省刑拘,该报周四(24日)再次在头版用"再请放人"的大号黑体字,为陈永洲被长沙警方刑拘发出抗议,此事件不仅在网路上继续发酵,还引来多家媒体同行支持,而多方表态均强调要程序合法。
陈永洲因涉及中联重科公司财务问题的报道而被长沙警方跨省抓走并刑事拘留,罪名是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
针对警方的做法,中国记者协会表示,坚决维护记者的合法采访权不受侵害。《新快报》强烈要求长沙警方放人,并表示"一切在法律框架下解决,不能先抓后审"。
反常做法
广州中山大学传播与设计学院副院长张志安教授接受BBC中文网采访时表示,陈永洲因报道被刑拘的案件"比较反常"。
他表示,记者的报道公开发表的作品一般多属职务行为,因此遭起诉的对象主要是报社,是由机构来承担报道失实带来的影响或损害危害。
"但这次是以刑法中的损害商誉罪,直接对记者进行跨省追捕,让记者直接肩负刑事责任,这是非常非常少见的。"
"更何况记者的报道更多的是批评报道或舆论监督,因此也引起媒体担心中国当下进行舆论监督所带来的风险。"
媒体维权
《新快报》在头版表示:"一切在法律框架下解决,不能先抓后审,再请放人。"同时,《新快报》在头版还给出"新华社追踪关注新快报记者被跨省刑拘"的小标题。
报道指出,中国多家平面媒体如《新京报》、《南方都市报》、《河南商报》就此事件发表评论或报道此事,网络媒体也在持续关注该事件的最新动向。
张志安表示,在中国的媒体环境中,记者进行舆论监督和批评报道的空间本身就是非常有限。
"在这个案件中,记者遭到拘捕,可能会带动整个行业对记者生存环境的担忧。"
张志安指出,被拘捕的记者所属的报社采取了比较激烈的反对和公开的声明,通过"请放人"和相关的系列报道为记者维权。
"报社这种站出来为记者承担责任的做法,比较容易通过互联网传播并引起更多公众的关注。"
空间有限
这一事件引起舆论高度关注,《南方都市报》24日社论指出"跨省刑拘记者,警察执法意图引关注";《京华时报》刊发记者评论称"冷静看待涉嫌损害商业信誉"。《新京报》社论指出,"舆论监督的正常开展,是政治民主和法治文明的重要标志。如果因为刊发批评性报导,就构成'损害商业信誉罪',这触及了新闻从业者的生存底线,触及了法律和文明的底线。"
但是张志安指出,"单一事件很难改变整体环境,中国媒体的诉求更多的是关切记者合法报道的权利,而没有指向更宽广的报道空间。"
他说,官方对此事的表态目前仍然停留在表示关切,而没有做任何的结论。"目前我们还看不到更高的权力机关以更强制的态度介入这件事。"
"关于这件事的报道有一定的约束,但是也有一定的反弹,这是一个亦步亦趋,不断试探,不断变化的过程。"B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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