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被指发表了18篇有关中联重科的负面文章
中国长沙市公安局星期三(10月23日)向媒体解释了跨省刑拘广州《新快报》记者陈永洲的理由,指责陈永洲涉嫌捏造虚假事实,发表关于中联重科的负面文章,损害了中联重科的商业信誉,给中联重科造成重大损失。
但是,长沙警方刑拘陈永洲的行动不仅引起他所属的《新快报》的强烈抗议,也引起中国记者协会和中国法律界人士的质疑。
中国各地的数十名律师就这一事件组成了一个律师观察团,表达了对长沙警方拘押陈永洲的不满。许多法律界人士指出,陈永洲的报道是通过正常途径发表的批评报道,他的行为是记者的职务行为。
作为律师观察团成员的湖南律师刘明在接受BBC中文网电话采访时说,陈永洲是一名记者,他写稿子的时候并不是一个孤立的个人,而是具有《新快报》记者的身份。
履行职责
他说,如果认为陈永洲写的稿子有侵犯商业信誉的行为,要抓也只能抓《新快报》的法定代表人,而不应该去抓履行职务的记者。
刘明进一步指出,他所写出的稿子能不能发表,怎么去发表,这不是这位记者能决定的。
中国记者协会的一位负责人此前发表谈话说,"记者正常的新闻采访受法律保护,记协也坚决维护记者的合法采访权不受侵犯。"
《新快报》也在星期三发表声明,形容中联重科财务问题报道是《新快报》一个正常的新闻报道。作为《新快报》经济中心记者,陈永洲只是正常履行其职责。
声明还说,陈永洲在报道中联重科财务问题的事件中,不存在有违新闻职业操守和违法违规行为。
但是长沙市公安局坚持表示,陈永洲等人在未到中联重科进行实地调查的情况下,捏造虚假事实,发表关于中联重科的负面文章,并且不顾中联重科要求他们到中联重科实地调查的要求,继续发表有关中联重科的负面文章,给中联重科造成损失。B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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