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募捐活动叫停,搬出蹩脚的"对他人不公"的理由,更像是为自己的不作为遮丑。
最近,安徽省宁国市的多名网友了解到3户困难病人无钱治病,便准备为其募捐。岂料,募捐日期临近时,网友却被当地民政局约谈,并叫停了此次募捐活动。"为困难户募捐,这应该是值得鼓励的好事,民政部门怎么能叫停呢?"事后,民政局的举动引来公众质疑。10月29日,宁国市民政局回应称,这样的募捐行动对他人不公平。(10月30日《现代金报》)
之所以叫停募捐,宁国市民政局的说法是,"宁国市有2000多人需要救助,这次的募捐活动只是为3个人募捐,这样做对其他人并不公平"。显然,"对他人不公"的说辞是难以支撑起叫停之举的。一方面,照此逻辑,除非是大同社会的实现,社会物质极度丰裕,不然,保障"蛋糕"暂时无法覆盖所有的人或者说每人只能分享到一小块的语境下,个人的任何善举恐怕都存在制造不公平的后果——那么多人需要帮扶,你只扶助几个人,对其他人不是不公么?
由此可见,"对他人不公"不过是公权的主观臆断罢了。它并未看到此般善意募捐的积极意义:不单单能纾解那3户家庭的燃眉之急,对于人们慈善意识的提高,对于大众爱心的激发,对于民间慈善事业的勃兴,也都会大有裨益。反而,急匆匆的将募捐活动叫停,搬出蹩脚的"对他人不公"的理由,更像是为自己的不作为遮丑——正常的救助渠道真的畅通,困难病人真的既有医疗救助,也有慈善救助,又何须不走正常程序而求助于知名网友呢?又何须打算卖方看病呢?也更像是为当地的慈善协会背书——官办慈善深陷信任危机,是不是怕日益勃兴的民间慈善抢了官办慈善的地盘?另一方面,诚如有关专家所说,"选择救助谁,这是网友自己的筛选与选择,毕竟他们是自发的善举,并不承担救助全部困难群体的责任。"的确如此,毕竟个体发起社会募捐与慈善组织的功能不同,只需其中不存在猫腻,遵循正常的程序,切实帮助了困难群体即可。退一步说,纵使是慈善组织,救济资源有限的前提下,救助行为无疑也须讲求"困难紧迫秩序"的原则,即权益保障着重于紧迫性,谁亟待解困便应救济谁。如此的话,依宁国市民政局的意思,是不是也算一种不公平呢?
由此也说明:亟须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为勃兴的民间慈善保驾护航,充分发挥民间力量,与此同时,也应重建官办慈善的公信力,使之与民间慈善能够有效衔接、并行不悖,共同为困难群体织起一张无缝的保障网。B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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