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8日星期日

中国茉莉花革命: “子产不毁乡校”:中国“法律共同体”开始成型?

中国茉莉花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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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产不毁乡校":中国"法律共同体"开始成型?
Sep 8th 2013, 00:22, by 茉莉花义工


作者 凯文
中国时政的观察家们不难发现,8月下旬以来,万众瞩目的薄熙来案审判还没落幕,一股"打击谣言"运动就已经平地翻波,并迅速演变成声势浩大的网络大V污名化风潮。各地闻风而动,以打击谣言为借口,行钳制舆论之实。但在这一过程中,个别公检法机关也通过官方账号,在新媒体上表达了不同态度,成为这场风潮中的亮点。
"子产不毁乡校":公检法的谨慎质疑
8月31日,"@广州公安"发布微博称:"谣言必须打,打击须依法,严防扩大 化。散布谣言的客观后果要足以引起群众恐慌,干扰了国家机关以及其他单位的正常工作,扰乱了社会秩序,才能适用治安处罚法,而一些歪曲历史事实的谣言,不 是现实的,没有扰乱公共秩序。子产不毁乡校。打击造谣要防扩大化,若人人噤若寒蝉,相视以目,显然是噩梦。"
随后9月2日,"@广东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官方微博,再提"子产不毁乡校"的典故,间接给@广州公安打气。广东高院以"开网纳谏"为关键词解释称,这一典故出自《左传》:对于乡人聚会议政的 乡校,然明主张毁掉,子产不同意,他说,"其所善者,吾则行之,其所恶者,吾则改之,是吾师也。"子产把乡校作为获取群众议论政事的反馈信息的场所,而且 注意根据来自公众的意见,调整自己的政策和行为。
更值得瞩目的是,广东政法委的官方微博"@广东政法"也转发了广东高院的这条有关"子产不毁乡校"的微博。
或许是受到广东同行的鼓励,9月5日,"@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也引述美国大法官约翰•哈伦的判词称"宪法保护的表达自由权利,在这个人口众多,日趋多元的社会里,无疑是一剂良药......或许会导致尘世喧嚣,杂音纷扰,各类不和谐之声不绝于耳,有 时甚至会有一些冒犯性的言论。容许空气中充满不和谐的声音,不是软弱的表现,而是力量的象征。"
同样,"@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以"打击网络谣言犯罪需程序合法、罪名准确"为关键词,对这种公安妄动出击的手法提出隐晦质疑称,对于打击网络谣言,必须要以合法的程序和准确的罪名来打击犯罪。对于网络造谣,刑法上主要应根据三个罪名来立 案,即"诽谤罪"、"诬告陷害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诽谤罪"是自诉案件,应由受害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从公安到法院再到政法委,与当下风潮逆势而动。对此,专栏作家五岳散人盛赞"广东司法系统全面反弹!" 时事评论人童大焕也称赞道,这次打击网络谣言行动,具体执行的"体制内"机构和官员发出了很多理性的声音。
9月7日,因坚持学术立场而被停课的华东政法大学教师张雪忠发表一封致全体中国法律人的公开信。在这封题为《坚守法治精神 严拒司法迫害》的信中,张雪忠严厉批评近来"因言加罪毁弃法律的逆流",同时也提到,"令人欣慰的是,这一次的司法迫害运动,尽管是从警察部门发起的,但在中国的警察队伍中,绝不缺乏坚守法治理念,践行法治精神的人。实际上,人们可以看到,一些警务机构和警务人员,已经勇敢地站了出来,对这场因言加罪、迫害无辜的运动公开说不。"
法律共同体的解冻痕迹?
张雪忠面向的"全体中国法律人",指的是由法官、检察官、律师以及法学家等组成的法律职业群体。这一群体由于具有类似的知识背景和职业训练,因此分享共同的思维习惯和情感认同,形成特有的职业思维模式、推理方式和法律话语。在这种意义上,也被称之为"法律共同体"。
2001年,一位年轻的法学博士撰写了洋洋洒洒的万言书——《法律共同体宣言》,其中宣称,共同的知识、语言、思维、认同、理想、目标、风格、气质,使得受过法律教育的法律人构成了一个独立的共同体。抵制专断和特权,抵制暴力和混乱,维持稳定与秩序,捍卫公道和正义,现实改良与发展。这正是这个共同体今天的历史使命。
在很大程度上,法律共同体只是一个人为拟制的美好愿景。任何职业都可能形成一个共同体,但是由6万法学教师、15万检察官、20万法官、23万名律师构成的这一共同体,对于当代中国具有特殊意义,不仅是他们担负的社会职责重要,而且很少有哪个职业群体像法律人这样,一方面分享共同的思维方式,另一方面内部又具有极大的地位差别和尖锐冲突。
自十余年前提出"法律共同体"概念以来,处于相对弱势的律师和法学家群体,通常抱有较大热情;而法官和检察官掌握国家权力,背后又有政法委督阵,态度就冷淡得多。各地不时传出律师被法官逐出法庭的新闻。近年来维权律师群体崛起,发扬"死磕"精神抗争,带动普通律师声援,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看成是大路不通的情况下,律师群体内部进行的二级整合。
正因如此,这次几家公检法机构通过微博,谨慎地表达了对当下权力操作手法的不同态度,虽然声音微弱,但仍然具有特别的意义。形象地说,这是"刀把子"发声,为刀下的猎物辩护。
事实上,这些发言如果从维权律师或者"公知"口中说出来,已经是老生常谈,但如果来自受党领导、领党俸禄的公检法部门、甚至政法委,这种不同声音就显得更加难能可贵。和处境艰难的维权律师、以及说话没人听的法学家相比,他们自身利益并不因这种风潮而受损,甚至是潜在的权力扩张受益者,但仍然出声质疑,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信奉的共同理念遭受挑战而导致的。
不难发现,这些声音中相当部分来自广东,这多少有思想开放、得风气之先的缘故,其他地区很难相比。京沪两地虽然也聚集大量法律从业者,但要么在天子脚下,要么经济活跃政治保守,相反,倒是某些"山高皇帝远"的地区,似乎更容易利用控制力的空当。
此外,作为新媒体形式,各个官方机构微博帐号的日常管理操作,很大程度上掌握在中青年成员手中,尽管这种大胆表态在领导眼中,或许不免轻率,但从中折射出中青年一代的"新思维",则又是在正式的红头文件中是很难见到的。
当然,面对这个法律共同体,也不必抱有单纯而肤浅的乐观态度,因为这个群体也时刻面临分化和背叛。十多年前起草《法律共同体宣言》、意气风发地号召"所有的法律人,团结起来!"的年轻教授,今天不仅已经跻身体制内,而且完成了一场从自由主义向国家主义的华丽转身,只留给后来人惊愕的眼神。
同样,主导发动最新一轮打击的公安部副部长、北京市公安局局长傅政华本人,也拥有北京大学法学院的法学硕士学位,可以说同样是法律共同体中的一员。但这并不能阻止他用驾轻就熟的专业手段来加强社会控制,打击这个共同体中的其他成员。甚至正因有这种专业背景,所以手段更加精准狠辣。
和1950年代建政初期的前辈相比,公检法部门今天的这种发言尺度还远远比不上。但借助日益多元化的媒体形式,"子产不毁乡校"式的发言仍然可望会不绝如缕。尽管可能有压制打击,发言者或许会被停职检查,"全面反弹"之后,可能便是"全面反扑"。但这并不妨碍那些塑造法律共同体的基本观念,在各种沉默世故、觥筹交错的表层下潜滋暗长。只要国家无力再把整个社会拖回到全面控制的时代,假以时日,这种"解冻"会愈发明显,打通法律共同体的内部壁垒,孕育出新的力量。(RF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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