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23日星期一

中国茉莉花革命: 难以公开的社会抚养费

中国茉莉花革命
原网站受到恶意攻击,暂时回归博客。第二代新网站即将在9月启用。 
Marketing Mobile Apps

This online course focuses on marketing efforts that will increase your app's exposure and establish a mobile app marketing plan. Enroll today for $99.
From our sponsors
难以公开的社会抚养费
Sep 23rd 2013, 00:10, by 茉莉花义工

今年9月1日,全国有14名女律师联名致信国家审计署申请信息公开,询问社会抚养费的收支情况是否属于审计事项。第二天,国家审计署在其官网发文回应称,对社会抚养费的关注度不够,近年未组织过全面审计,也未能全面掌握这些资金的底数以及相关惠民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
这就是说,在审计署那里,社会抚养费是笔糊涂账。
所谓社会抚养费,上世纪80年代初期被称为"超生罚款",1994年改名叫"计划外生育费"。2002年,中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一次明确了"社会抚养费"这个概念。该法颁布的时候,有关部门解释社会抚养费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社会事业公共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
我是从今年年初才开始关注社会抚养费的。今年中国的农历新年前,我去山东济南出差。在宾馆聊天时,我的当事人问我:您有几个小孩?我有些诧异,因为按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我与我的妻子只能生一个小孩,否则,就面临巨额的超生罚款,当然,现在超生罚款已经已经被所谓的社会抚养费所取代,但在本质上仍被人们诟病为罚款。另一个原因,是在中国养孩子的成本太高,我是个普通的律师,当然要考虑抚养成本问题。
我的当事人是位农民,无论怎么说,我的收入要比他高多了,他却告诉我说,他有四个孩子。
我当时惊讶得合不拢嘴。我疑惑地问他:"难道政府不罚你款吗?"他回答说:"罚啊,但我们基本承受得了,政府无非是希望多罚款收钱。"
这真的是一件很滑稽的事,在中国的一些地方,一种本来抑制人口增长的政策,最后居然变成了政府的生财之道,这令我开始对社会抚养费感兴趣。
这一问题应该是很普遍的。在社会压力之下,审计署9月18日向社会公布了重庆、云南、四川、陕西、江西、湖南、湖北、河北、甘肃9个省(市)45个县(市、区)2009年至2012年5月《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实施情况审计调查结果。结果发现存在普遍的违法征收问题。
而《新京报》在随后的一篇报道中称,目前,中国多地对社会抚养费竟"下达征收任务",这到底是在"鼓励超生",还是要"遏制超生"?
由于2011年底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是授权给各省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常务委员会负责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而国务院2002年出台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又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缴纳由各省决定,所以各省执行的标准不一,征收过程中裁量非常混乱。
一直以来,中国每年征收多少社会抚养费以及这笔费用最终用在了哪里也都是谜团,有关部门从未公开过这些信息。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得不明不白,使用得也是不明不白。无论是收还支,都是糊涂账。
但这笔钱的金额肯定巨大得惊人。长期研究计划生育的独立学者何亚福曾算过一笔账,从1980年到现在,若平均每个超生人口实际被征收的超生罚款为一万元,由此可以计算得出:1.5亿至2亿超生人口的超生罚款总额是1.5万亿至2万亿元。
根据上文关于社会抚养费的定义,社会抚养费不算是一种行政处罚,而是对公民财产的一种征收行为,应用于补偿政府的社会事业公共投入,其收支情况,应向社会公开。
于是,我开始进入政府部门的网站,去搜查有没有相应的信息。结果如我所料,没有一个省公开过这笔收入的相关信息。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这属于政府应当自主公开的信息范围。
在朋友的帮助下,我开始搜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和各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地址。准备同时分别向这两个部门申请社会抚养费的信息公开。今年7月11日,我向全国31个省级卫计、财政部门申请公开2012年度社会抚养费总额及使用情况。这一天,是"世界人口日"。
我之所以要同时向计生卫生部门和财政部门同时申请信息公开,是担心这两个部门之间互相"踢皮球"。因为按照规定,社会抚养费虽然由计生卫生部门征收,但要上缴国库,而计生卫生部门的公共开支,则由财政部门再拨付。这种情况下,他们很容易互相推诿,所以我干脆向两个部门同时提出申请,总不会推来推去了吧。
8月底,我开始陆续收到17个省份计生或财政部门依申请公开的2012年度社会抚养费征收总额,总计165亿元。其中,江西最高,33.8亿余元;其次是四川,24.5亿余元。但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未有任何一个省份的计生或财政部门依据我的申请,公开社会抚养费的预算情况或用途。
一些省份的计生卫生部门和财政部门还是把"球"踢给了县、区一级政府。告诉我说,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具体是由县区一级计生部门征收的,上缴也是缴到县、区一级的财政,所以,省里不掌握具体情况。而江苏省给我的答复是,他们无权公开。
8月12号,我向社会公布申请的结果,同时,我也向财政部和卫计委提出了行政复议申请,希望继续追问下去。9月2日,我再次向财政部发出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其公开2010至2011年度社会抚养费的使用、预算管理等情况。因为,2012年7月初,财政部曾要求各省区市调查2010年和2011年地方各级社会抚养费征收金额及资金管理情况。但我查遍财政部官网,并未找到上述调查的相关后续信息。
目前,越来越多的律师和社会人士开始关注社会抚养费问题及其相关信息的公开。我们的目的就是希望搞清楚社会抚养费是否合法以及这笔钱的来龙去脉,促进中国的信息公开,让被征收的每笔钱都明明白白。
社会抚养费的信息公开当然只是第一步,目的只是希望通过这种方式,引起人们的关注,告诉人们:还有这么一笔钱,在很多情况下,是在糊涂地收,糊涂地用。最终,我觉得应当以立法或修法的形式来明确社会抚养费的性质、征收标准以及用途。同时,社会抚养费也应纳入审计项目,使其收支置于监督之下。如果,当原本用于抑制人口增长的一项措施,最终演变为地方政府为了敛财而纵容他人多生的手段,走向立法本意的反面时,那么,我们是不是该考虑,是否到了该取消社会抚养费的时候了?(纽约时报)

You are receiving this email because you subscribed to this feed at blogtrottr.com.

If you no longer wish to receive these emails, you can unsubscribe from this feed, or manage all your subscriptions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